廢棄輻射源管理:國際原子能總署安全與保安指引

日期:2025年7月3日  來源:IAEA

 

 

廢棄輻射源安全可靠地管理需要國家的政策和策略。

 

輻射源在癌症治療和工業加馬射線照相設備中十分重要,因此確保其從生產到處置的安全至關重要。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廢棄輻射源管理指引》概述了廢棄輻射源的再利用、回收、儲存、處置或退還給原供應商等方案,協助各國能安全可靠管理廢棄的輻射源。

 

本月初,來自112個國家和多個國際組織的151名法律和技術專家,舉行了自2018年《廢棄輻射源管理指引》發布以來首次的實體會議,討論他們在實施過程中積累的經驗、面臨的挑戰以及獲取的經驗傳承。該指引是補充國際原子能總署的《輻射源安全與保安執行守則》,目前已獲得75個國家的承諾。

 

國際原子能總署核安保司司長埃琳娜·布格洛娃在開幕致詞中表示:「應堅持最高的安全與保安標準,以保護人員和環境免受輻射源在其整個生命週期內可能造成的傷害或濫用。其目的是避免意外輻射曝露,並防止涉及或針對輻射源的犯罪,以及故意未經授權的行為。」她補充道:「我們看到對國際法規文件的支持日益增長,包括《廢棄輻射源管理指引》及其相關之輔助守則等。」

 

加納是最近一個對《廢棄輻射源管理指引》表示政治承諾的國家。加納核子監管局副局長奧古斯丁·法努表示:「加納在建立健全的監管體系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並在廢棄輻射源的管理中採取了『從搖籃到墳墓』的全程管理方法。」他補充道:「加納希望透過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制定相關法規、政策和策略,最大程度地利用該指引方針,從而為廢棄輻射源提供安全和永續的管理。


該指引的基礎是制定國家廢棄輻射源管理政策和策略。指南內容還包括:描述與政策和策略相符的可用技術方案;概述所有相關方的責任;以及就廢棄輻射源的管理和國際及區域合作提供建議。

 

會議期間,多個國家分享了各自的經驗,包括對其法律和監管架構的見解、現有勞動力和新技術相關的挑戰以及區域性的考慮。會議也強調了利益相關人(從供應商到運輸公司以及政府機構)的重要角色和廣泛性,並指出需要在整個過程中保持密切參與。

自2018年發布《廢棄輻射源管理指引》以來,這是國際原子能總署成員國首次舉行實體會議,共有150多位代表參加。

 

會議主席、阿根廷核監管局法律部門負責人克里斯蒂娜·A·多明格斯強調了積極的動量。她表示:「目前仍存在一些挑戰,例如制定強有力的政策、確保資金到位以及建立長期貯存方案,但各國也明確承諾在這些領域取得進展。」她補充說「“持續的國際合作、最佳作業方式的交流以及包括工業界在內的所有利益相關者的積極參與至關重要。」

 

會議期間,國際原子能總署公佈了關於指引實施的全球調查結果。調查發現,各區域在指引的實施上有顯著的差異,尤其是在政策和策略方面。調查也強調,將廢棄輻射源定性為廢棄物以及制定國家廢棄輻射源處置方案是許多國家面臨的共同挑戰。

 

國際原子能總署輻射、運輸和廢棄物安全司司長希爾德加德·范登霍夫表示:「調查結果在會議討論中得到了驗證,它既突顯了全球和區域層面在實施方面取得的成功,也指出了面臨的挑戰。」她補充道:「我們聽取了許多實例,這些實例表明《執行守則》和《指引》在協助各國致力輻射源生命週期管理的關鍵性,確認了持續執行的重要性。

 

《執行守則》和《指引》


《輻射源安全與保安執行守則》是一項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已獲得153個國家的政治承諾。它規範了輻射源安全和保安的原則和目標,促使各國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在其領土內或管轄與控制下的輻射源,在其使用壽命期間和結束後,能得到安全管理和可靠保護。

 

《廢棄輻射源管理指引》適用於1至3類輻射源。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安全標準將輻射源分為五類,其中第1類輻射源被認為是最危險的,因為如果管理不當,它們可能對人類健康構成極高的風險。